9月7日,在省通信管理局指导下,省互联网协会联合省通信学会共同主办的“云南省2022年网络安全宣传周电信日主题论坛”圆满举办。本次论坛紧扣“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主题,围绕反电信网络诈骗、APP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探讨社会关切的网络安全焦点问题解决途径,加强APP运营单位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首批25家单位共同签署了《云南省APP个人信息保护倡议书》。
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阎继国在致辞中指出,今年以来,通信管理局对省内200余款重点APP进行了400余次检测工作,针对检测存在问题的APP进行了通报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20余款APP上报工信部进一步处置。下一步,通信管理局将继续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数据安全、APP个人信息安全的治理,对重点APP开展滚动式安全监测,综合运用约谈通报、行政处罚、下架断网等多种管理手段,持续净化云南省移动互联网空间。他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红线意识,切实抓紧、抓细、抓实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工作要求持续开展自查自纠,聚焦重点问题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切实做到合规开发,合规经营;三是切实压实责任,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切实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行业自律,省互联网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技术标准的研讨。
云南电信高级经理车力军作题为《筑牢数据安全 助力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及反诈防诈》的分享,介绍了云南电信反诈防诈、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建设的实践。
云南腾云产品经理付裕以《用户为本 科技向善 —— 移动应用个人信息保护实践》为题分享了“一部手机游云南”在移动应用个人信息保护的实践经验。
云南移动技术专家钱振东以《聚力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 筑牢移动应用安全屏障》为题分享了云南移动的网络信息安全“五有”闭环管理”体系和技术手段建设思路。
捷兴信源技术专家盛大江全面解读了移动应用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典型案例进行了分享。
北京梆梆技术专家刘洋从移动应用安全监管的合规重点、技术原则和最新标准趋势进行了全面解读。
中国联通安全技术专家李永盛以数据安全为重点分享了移动应用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设思路。
未来,云南省互联网协会和云南省通信学会将紧跟技术发展趋势,依托网络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深厚积累,秉承开放共赢的理念,整合资源,通过行业自律、宣传引导、标准编制、最佳实践遴选等系列工作,为推动合法、有序、健康的行业生态发展作出贡献。
附:
一、首批25家签署《云南省APP个人信息保护倡议书》的单位
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云南省分公司
中国铁塔云南省分公司
云南广播电视台
中国铁路昆明局
富滇银行
曲靖市商业银行
云南政协报社
云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昆明广播电视台
昆明掌上春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云南开屏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云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腾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中通服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云南约牛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九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云南蓝队云计算有限公司
云南云才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滇约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捷兴信源技术有限公司
云南红岭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梆梆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大能手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昆明花易宝科技有限公司
二、云南省APP个人信息保护倡议书全文
云南省APP个人信息保护倡议书
为保护网民个人信息安全,切实维护网民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在2022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召开之际,云南省互联网协会向云南省APP运营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法律底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非法买卖、提供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承担信息保护责任。制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个人权利。
三、坚持最小必要原则。根据APP提供服务所必需,合规设置收集个人信息范围。
四、不利用大数据“杀熟”,切实保护用户公平交易权。
五、未经用户授权,不利用敏感个人信息进行线上精准营销和线下推销。
六、为用户访问、更正、删除其个人信息或撤回授权提供便捷的途径。
七、为用户注销账户提供便捷的方式,用户账户注销后不存储和处理其敏感个人信息。
八、为用户提供个人信息保护的申诉渠道,在APP内醒目位置公布申诉方式。
九、在接入SDK等第三方服务前对其严格审查,确保符合APP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防护职责、意识和能力。
十一、强化网络安全防护,采取充分有效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十二、积极参与普教宣传,促进行业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良好环境,提升行业个人信息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